【26·单选题】计算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时,允许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是( )。
A.支付的工商业联合会会费
B.投资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C.纳税年度年末合伙企业留存的利润
D.每个季度按分配协议分配给合伙人的股利
【答案】A
【解析】
(1)合伙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工商管理费、工商业联合会会费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2)投资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以及企业留存的利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27·单选题】李先生是一家两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每人拥有企业50%的份额,合伙协议规定按照所占份额分配各种收益。2017年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收入206万元,经审定可税前扣除的税费148万元(未包括业主费用);另外,李先生取得上市公司分回红利20万元,持股期限8个月,2017年李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92050
B.107050
C.112050
D.121750
【答案】A
【解析】(1)对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即李先生的应纳所得税额=[(206-148)×10000×50%-42000]×35%-14750=72050(元);
(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含1年)的,暂减按股息、红利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10000×50%×20%=20000(元);
(3)李先生2017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数=72050+20000=92050(元)。
【28·单选题】外籍个人从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外籍人员取得的实报实销的搬迁费
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
C.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D.外籍个人取得的季度奖金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外籍个人取得的季度奖金应并入其工资薪金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9·单选题】某外籍个人在境内外资企业工作满5年,2017年是其在中国居住的第6年并居住满1年,月薪1.52万英镑。同时该外籍个人每月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取得住房补贴5000英镑。该外籍个人每月还从某外商投资企业获得股息收入2万英镑。则其2017年度每月在中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1英镑=10.2431元人民币)
A.77444.78
B.54397.80
C.0
D.118417.18
【答案】B
【解析】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外籍个人2017年每月在中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200×10.2431-4800)×45%-13505=54397.80(元)。
【30·单选题】韩国居民崔先生2017年8月15日受其任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2017年9月份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40000元,当月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2017年9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
【答案】A
【解析】在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个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税收协定)的,工薪所得中属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崔先生只就彩票中奖收入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
【31·单选题】约翰是A国公民,A国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7年2月15日来北京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12月13日离开中国。在中国工作期间,同时在境内、境外担任职务,但不能提供同时任职、受雇证明,境内公司每月支付工资30000元,A国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约翰2017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0014.11
B.3313.60
C.9558.47
D.9940.81
【答案】A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但不满1年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30000+60000-4800)×45%-13505]×12.5÷31=10014.11(元)。
【32·单选题】外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任职的境外公司委派,于2017年8月15日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100天,当年9月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已知:该国与我国未签订税收协定,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是( )。
A.工资
B.中奖所得
C.工资和中奖所得
D.都不用交税
【答案】C
【解析】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为100天,崔先生属于第二类外籍人士,其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40000元工资,需要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3·单选题】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7年10月1日来华,2017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7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7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2000
B.10000
C.9650
D.404000
【答案】B
【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境外出售的房车不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17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20%=10000(元)。
【34·单选题】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7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答案】B
【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或者是用倒算的方法,一月、二月、三月、六月、十二月不在华的工作天数分别是31天、28天、5.5天、6天、11.5天,不在华工作天数总共是82天,所以在华工作的天数=365-82=283(天)。
【35·单选题】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7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天数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答案】D
【解析】琼斯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26+30+31+25+31+31+30+31+30+20=2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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