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除此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均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该知识点属于热点内容,几乎每年考试都会考查。重点掌握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①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②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③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④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
⑤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⑥存款利息。
⑦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⑧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⑨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金融服务”征税,税率为6%。
乙公司3月份应缴纳增值税=5000÷(1+6%)×6%=283.02(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单用途卡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于该知识点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区分:
(1)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销售方: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意:销售方≠售卡方时,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电动汽车、高尔夫车、雪地车均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属于“小汽车”税目征收范围。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税目,“小汽车”税目的征收范围。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包括:(1)用于各类乘用车(最多9座)、中轻型商用客车(10-23座);(2)改装车:排量小于1.5(含)的乘用车底盘改的属于乘用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新增】:超豪华小汽车(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130万元及以上),加征零售环节消费税。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违约金支出、罚息准予在税前扣除。广告性赞助支出,按照广告费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重点内容,几乎每年都会考到。按照下面的内容记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提示】区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营责任。
⑤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⑥赞助支出,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⑧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提示】区分企业之间、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
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000÷15-3500)×3%×15=45(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提前退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这个知识点容易与内部退养混淆,此处做一个总结:
内部退养是没有正式退休,只是提前离开工作岗位,退养期间的工资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提前退休是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二者取得的一次性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也是不同的。
(1)提前退休,不与工资薪金合并,分别减除生计费。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2)内部退养的取得的一次性补偿: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要扣除生计费。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所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A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20×(5%+3%)=17.60(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这个题目的正确计算,关键在于确定计税依据。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特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两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关税税率——税率的运用,属于客观题考查的范围,需要记忆:
(1)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3)经海关批准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4)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5)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6)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其税款计征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7)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8)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之一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①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②保税仓储货物转人国内市场销售的;
③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④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⑤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考查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售价征收资源税。
【注释】不含增值税的应税产品售价——关联单位售价——平均售价,2017年计算问答题考核。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按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资源税。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4)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1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5500÷2.18×3.2×50%=4036.7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大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其中涉及了环境保护税的减免税的相关内容考查。
①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②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③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④另外,区分记忆两个税收优惠: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1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月新征用的耕地15000平方米,2018年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食品加工厂2018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90000×8=7200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区分记忆以下两点:
(1)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幼儿园、医院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8000-1000-2500)×30=435000(元)
1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该办公楼宗地容积率=6000÷15000=0.4,则该企业计入办公楼房产原值的土地金额=6000×2×1500÷15000=1200(万元)。
该企业2018年就该办公楼应纳房产税=(900+1200)×(1-30%)×1.2%=17.64(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计税依据。按照下面的总结内容记忆: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解析1】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解析2】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解析1】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解析2】对出租房产,约定免收租金期限的,在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解析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房产税。
1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出租房产,未发生产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类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采用一次课征制,购置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旧车,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车辆购置税=95000×10%=95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计税依据。区分记忆不同应税行为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进口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计税依据顺序如下:
①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依据;
②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确定,以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③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4)下列按有效价格证明上注明的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①进口旧车;
②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③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④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5)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每满一年扣减10%;未满一年,计税依据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及以上,计税价格为0。
(6)特殊情形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
①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70%
②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1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蓄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车船税税率,属于非重点内容。重点记忆以下内容:
(1)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2)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3)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1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该旅游公司应纳车船税=4×500×50%+5×100×3+16×900=169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并结合了税收优惠的内容。
车船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固定税额
对于新能源的车辆优惠政策,教材和现行政策不同。应试考试按照教材规定记忆。
教材P419: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2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专利权转让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该科技公司2018年3月应缴纳印花税=20000×1‰+300000×0.5‰=17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对本题的关键在于税目和计税依据的确定。
容易混淆的税目是“技术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此处做一下区分:
(1)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2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对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重点记忆常考项目:
1.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适用税率0.3‰。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
①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0.5‰),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0.3‰)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②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0.5‰计税贴花——从高原则。
(2)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不计税,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和辅料的合计数,按0.5‰计税贴花。
3.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结算时按实际补贴印花。
4.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5.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6.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2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税法规定,转让定价调查应重点选择以下企业:
(1)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2)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
(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
(5)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6)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
(7)其他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转让定价重点调查企业的范围,这类内容没有很好的方法,只能自己熟记,属于客观题考试范围。
2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A,属于强制执行措施。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收保全措施的规定,注意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分。
1.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3)税收保全措施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4)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税法的规定,现行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物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
(1)罚款。
(2)没收财物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C,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选项D,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这部分内容今年教材中有变动,重点记忆:
(1)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2、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油彩不征收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即按照高档指甲油的移送使用数量征收消费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销售数量的确定,区分记忆: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3、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选项C,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这个知识点今年教材中也有变动,属于今年重点关注内容,可能出客观题进行考查。记忆以下几点: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也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解析1】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解析2】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一般题目中会告知。
【解析3】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时:按照核定计税价格与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计税销售额。
【解析4】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3)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4、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历年考试中经常考查客观题,记忆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5、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记忆以下常考项目:
(1)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保险赔款。
(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5)离退休工资。
(6)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
①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②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③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其中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7)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而获得的奖金。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9)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10)个人取得流通股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待遇: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免税(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B,纳税人因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特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两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
7、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属于法定减免税,不是暂时免税。
【点评】本题考查关税暂时免税优惠,这个是今年教材中新增加的内容,注意客观题的考查。
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1)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提示】上述所列暂时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或者暂时出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关税。
8、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跨省(区、市)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区分情况分别记忆:
(1)矿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水资源税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跨省(区、市)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在试点省份内取用水,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决定。
9、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具体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提示】有偿出租房产的,由出租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10、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以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作为计税依据。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契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的确定,是正确计算应缴纳契税的关键。区分记忆不同情况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的一方为纳税人);
【提示】不适用于不动产与动产之间的交换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6.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
(1)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变动的缴契税。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如果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11、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C,纳税人是法人的,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是自然人,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另外,要进一步区分法人和自然人。
(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可;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则在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2、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馈赠车辆的行为,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13、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B,由海关征收,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选项D,不属于税,虽然由税务机关征收,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区分记忆哪些税适用《征管法》,哪些不适用《征管法》。《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费,如教育费附加,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海关征收和代征的税种也不适用《征管法》。
【提示】多次选择题考点
14、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经过调查、收集证据、开庭审理之后,分别作出如下判决:(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判决,税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属于客观题考查范围。
民法院对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经过调查、收集证据、开庭审理之后,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履行判决;
(4)判决,税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三、计算回答题
1、
【正确答案】 进口烟丝组成计税价格=(500+30)×(1+20%)÷(1-30%)=908.57(万元)
进口烟丝消费税税额=908.57×30%=272.57(万元)
【正确答案】 生产领用进口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可以扣除的消费税=272.57×60%=163.54(万元)
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3200+2500+23÷(1+17%)]×56%+(1100+900)×0.015-163.54=3069.47(万元)
【正确答案】 生产领用进口已税烟丝生产雪茄烟,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用自产雪茄烟抵偿债务,按照同类雪茄烟不含税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
销售雪茄烟应缴纳的消费税=[630+50×2.5+(36+7.5)÷(1+17%)]×36%=285.18(万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的计算,其中涉及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和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规定。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消费税的扣税有范围限制,进口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但进口已税烟丝生产雪茄烟,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雪茄烟不在消费税扣税范围中。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简单记忆:换、抵、投,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正确答案】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40000×0.8=32000(元)
【正确答案】 应缴纳资源税=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25000×2.1=52500(元)
【正确答案】 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应缴纳资源税=0
【正确答案】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火力发电企业应缴纳资源税=78000×0.005=390(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资源税的计算,其中涉及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在做此题时,注意以下内容:
1.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2)疏干排水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3)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2.下列情形,予以免征资源税:
(1)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2)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税。
(3)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
(4)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5)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
3、
【正确答案】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正确答案】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60×(1+5%)=693(万元)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220+160+750+200+60=1390(万元)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693+1390)×10%=208.3(万元)
【正确答案】 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500÷(1+5%)×5%×(7%+3%+2%)=37.14(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693+1390)×20%=416.6(万元)
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693+1390+208.3+37.14+416.6=2745.04(万元)
【正确答案】 不含税收入=65030-6500÷(1+5%)×5%=6190.48(万元)
增值额=6190.48-2745.04=3445.44(万元)
增值率=3445.44÷2745.04×100%=125.52%,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445.44×50%-2745.04×15%=1310.96(万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计算的核心部分是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4、
【正确答案】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No personal income tax shall be paid.
Reason: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composition of personal income of our country, the regulation does not impose tax on the allowance or the benefit income that does not belong to salary or wages, or on the income that does not derived from the taxpayer's salary or wages.
These items include:
①The One-child policy allowance
②If implementing the civil service wage system, subsidies, allowances and food allowances for family members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total basic wage.
③Social welfare allowance for children
④Travel allowance and meal allowance
【正确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84%=7619.05(元)
应纳税额=7619.05×20%=1523.81(元)
Taxable income=8000×(1-20%)
Tax payable=7619.05×20%=1523.81 (yuan)
【正确答案】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秦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if the stock of a listed company obtained by an individual from the public offering and transferring market is held for a period of less than one month (including one month), the dividend income shall be fully included in the taxable income; If the shareholding period is between 1 month and 1 year (including 1 year), 50% of the taxable income will be temporarily deducted; If the shareholding period is longer than one year, the dividend income shall be temporarily tax-exempted.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 dividend income obtained by Qin is 0.
【正确答案】 秦某少支出的差价金额=550000-330000=220000(元)
220000/12=18333.33(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秦某低价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00×25%-1005=53995(元)
The reduced amount of Qin's expenditure=550000-330000=220000 (yuan)
220000÷12=18333.33(yuan), applicable tax rate is 25%, and the quick deduction is 1005.
Qin’s personal income tax payable for buying a house in a lower price is 220000×25%-1005=53995 (yuan).
【正确答案】 乙企业为秦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80000-80000)×20%=40000(元)
Personal income tax withheld and paid by Company Yi for the car purchasing of Qin=(280000-80000)×20%=40000 (yuan)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其中涉及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注意以下几点:
1.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
2.个人取得流通股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待遇: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免税(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综合题
1、
【正确答案】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1000÷2000)×2200=1100(万元)
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5500-1100)÷(1+11%)=3963.96(万元)
销项税额=3963.96×11%=436.04(万元)
【正确答案】 不动产净值率=[2000-(8×9)]÷2000×100%=96.4%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20×96.4%=212.08(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12.08万元大于已抵扣进项税额=220×60%=132(万元),所以应在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月,将已抵扣进项税额132万元从进项税额中抵减,即进项税额转出=132(万元)
【正确答案】 2012年8月购进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8.6÷(1+3%)×2%=0.17(万元)
【正确答案】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8×(1+20%)÷(1-12%)×17%=6.49(万元)
建造度假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30+15)×17%=16.15(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作为存货,不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政策。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租赁应缴纳增值税=7.8÷(1+5%)×5%=0.37(万元)
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1800÷(1+5%)×5%=85.71(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436.04-(6.49+16.15+2.5×11%-132)]+0.37+0.17+85.71=631.38(万元)
【正确答案】 对外出租仓库,按不含税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7.8÷(1+5%)×12%=0.89(万元)
【正确答案】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28×(1+20%)÷(1-12%)×12%=4.58(万元)
【正确答案】 K公司应缴纳增值税=(65-23-14-11)÷(1+5%)×5%=0.81(万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的计算问题,其中结合了消费税和房产税的计算,在做本题时需要注意的内容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期抵扣,应该一次抵扣。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6.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正确答案】 收到60%产品代销清单,并收到相应款项,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60%×17%=306(万元),进项税额无错误。
应补缴增值税=306(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06×(7%+3%+2%)=36.72(万元)
【正确答案】 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20÷10000=2.4(万元)
应补缴印花税=(500+500)×0.3‰=0.3(万元)
【正确答案】 转让所得中所包含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
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365)×183=2.51(万元)
【正确答案】 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25000+13000+1800+500=403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宣费限额=40300×15%=6045(万元)
发生的48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正确答案】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1=40300×5‰=201.5(万元)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2=(300-200)×60%=6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60=240(万元)
【正确答案】 残疾职工工资加计100%扣除,纳税调减55万元。
实行股权激励,员工尚未实际行权,与股权激励相对应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该纳税调增68万元。
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6000-200-68+55=5787(万元)
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薪金=6000-200-68=5732(万元)
实际发生的福利费=747+200=947(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5732×14%=802.48(万元)
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47-802.48=144.5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5732×2%=114.64(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4.64=5.36(万元)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5732×2.5%=143.3(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135万元未超标,无需纳税调增。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68+144.52+5.36=162.88(万元)
【正确答案】 技术转让所得=12000-3000=90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0-500)÷2=500+4250=4750(万元)
【正确答案】 业务1:应确认的收入=3000×60%=1800(万元)
应结转的成本=2200×60%=1320(万元)
对会计利润的影响=1800-1320-36.72=443.28(万元)
会计利润=25000+13000+9400-16000-9600-2100-2400-5200-3300-420+2820+1800-1320+500-400-36.72-2.4-0.3=11740.58(万元)
【正确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11740.58-2.51+240+162.88-4750=7390.95(万元)
可以抵免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应纳税额=7390.95×25%-50=1797.74(万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其中结合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计算。在做此类题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税法限额税前扣除:一般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3个行业限额比率为30%【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2)超过限额标准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后年度未超标时纳税调减。
(3)特殊情况:
①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3.业务招待费:
税法税前限额扣除——2个扣除标准中的较小者:
(1)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有合法票据的,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筹建期间,与筹办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链接】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扣除: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不短于3年摊销。
【解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得扣除现金折扣。
即: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不做收入的税法视同销售收入。
4.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按规定标准与实际发生额较小者扣除。标准为:
(1)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提示】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5险1金、3项经费,下同。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后年度未超标时纳税调减。
【特殊1】按高比例8%限额: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2018年新政覆盖所有企业,但考试题目业务涉及2017年,今年考试仍按教材)
【特殊2】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核电厂操作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均单独核算。
4.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6.以货换货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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