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案例分析题
1.
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13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13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13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13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
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2)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是否需要经过乙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3)对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应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
(4)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
(5)2013年4月15日,丙电脑维修部能否将电脑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
某大学课堂上,老师与学生对善意取得展开了讨论。
老师:甲、乙共有的房屋,只登记在甲的名下,那么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合理的价格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办理了房产产权过户手续。大家由此案例展开,讨论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学生A: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丙必须是善意的,如果事后知道甲为无处分权人,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学生B:丙必须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等无偿转让不适用善意取得。
学生C:丙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学生D:善意取得制度中讨论的遗失物,比如张某拾得一条金项链,然后又转卖给李某,丢失金项链的所有权人能要求李某返还金项链,没有时间限制。
老师:大家讨论得不错,下课之后,大家再仔细查一下相关规定,确定各自的观点是否正确。提醒大家一点,案例中的甲是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如果甲是真正的权利人,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呢?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学生A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学生B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学生C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学生D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老师最后提出的问题如何作答?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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