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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强化练习题:第五套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6月7日]  【

  9.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别除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限制

  B、别除权人即使不申报债权也可以行使别除权

  C、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D、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别除权。别除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10.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

  A、出票人签章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人的注册资本

  D、收款人的账号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应记载的事项。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11.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国内信用证没有有效期的限制

  B、我国信用证为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C、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

  D、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保证金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国内信用证的基本知识。国内信用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2.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

  A、代销商品发生的款项

  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

  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

  D、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托收承付的拒绝付款处理。C的错误是,只有未按到货地址的才能拒付。

  13.下列项目中,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正确表述有( )。

  A、适用于由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B、适用于商品代销

  C、适用于异地之间款项结算

  D、适用于每笔的结算起点100000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故选项B不正确;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是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是1000元,故选项D不正确。

  14.下列企业中,可以在银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 )。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供销合作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5.根据规定,支票记载事项中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的有( )。

  A、支票的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支票的授权补记。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一是关于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二是关于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16.甲作为出票人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由此产生的后果有( )。

  A、丧失对甲的追索权

  B、丧失对乙的追索权

  C、丧失对丙的追索权

  D、丧失对所有前者的追索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的付款。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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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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