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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_第3页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 2015年8月25日 ]  【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的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处理。

  六、其它

  1.考生在录取之前不统一进行体检,已录取的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

  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其他人员的政审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各考区联系电话:

  拉 萨0891-6330164 昌 都0895-4822318

  山 南0893-7820599 日喀则0892-8822417

  那 曲0896-3890081 阿 里0897-2821232

  林 芝0894-5822294 西格办0979-8482912

  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

  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附件2:2015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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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qia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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