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D【解析】悬赏广告、债务免除和代理权的授予,它们都必须向相对方作出意思表示,A、B、C项不正确。而遗嘱并不需要相对方受领,表示人不需要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D项正确。
2.A【解析】《合同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是造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所以题中的合同虽然超越了甲的营业范围,但是不属于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情形,A项正确。
3.C【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题中甲与乙的买卖假烟的行为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
4.D【解析】邀请行为和请人吃饭不是法律行为,没有直接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B项不正确。买卖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法律行为,C项不正确。单方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足够,如要约,D项正确。
5.A【解析】《民法通则》规定,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王某超越甲公司对他的授权,属于无权代理,因为事后A公司没有对其进行追认,所以其越权行为无效。但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的整体有效性。关于机械表部分的购销合同是有效的,所以本题当中的B、C项是不正确,认为购销合同整体无效的D项也是错误。所以认为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A项正确。
6.B【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当中,甲、乙对丙的购买茶外事务进行共同代理,乙未与甲协商,用钱进行侵害了丙的利益,应当由乙对丙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B项正确。
7.B【解析】《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应由乙和丁承担责任,所以B项正确。
8.D【解析】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的民事权利是指债权请求权。A、B两项涉及的都是物权请求权。C项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权利。前三项都是绝对性的权利,故A、B、C三项不正确,只有保证责任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D项正确。
9.B【解析】撤销权是形成权,因此应当适用除斥期间,所以B项正确。
10.B【解析】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并不消灭实体权利。针对请求权,它消灭的是当事人的胜诉权,故B项正确。
11.A【解析】《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本题BCD的说法正确,A项错误。
12.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甲商店是知假卖假,因此,甲商店存在欺诈的行为,王某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要求甲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即10万元,因此,A项正确。王某从甲商店购买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说明王某与甲商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假的,说明商店存在违约的情况,因此,王某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因此,B项正确。因为该瓷瓶实际上是赝品,市场价值才100元,因此,王某只能要求李某承担100元的侵权赔偿责任,而不能要求其承担5万元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选择C项。
13.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小牛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因此,甲小学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B、c的说法错误。另外,因为出租车是在正常行驶,所以乙公司不承担责任,A的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由此,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承担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精神损害·D的说法是正确的。
14.C【解析】《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此,A项正确。《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享有出租权的作品只有电影作品、电影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三类。CD是作用于听觉的,不是电影类作品,不存在出租权的问题,C项错误。《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D项说法正确。所以,选择C项。
15.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由此,A的说法正确。《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由此B、C、D的说法均不正确。所以,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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