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国各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实行“重庆市教委领导,重庆市考试院组织实施,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的管理体制。
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11月17日中午12:00公布考生成绩,各区县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于11月18日12:00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区县考试机构完善查分手续和登记科目;各区县考试机构于11月20日18:00前,汇总查分的准考证号和科目等报市教育考试院。分数复查结果由区县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分数线
重庆市教委将于11月17日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计划
重庆市考试院将在分数线公布的同时,在重庆市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重庆市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和各成人高校招生章程链接,以供考生查阅。
六、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 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 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月27日9:00至18:00。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