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室外消火栓系统
一、系统组成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通常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它是设置在建筑物外墙外的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承担城市、集镇、居住区或工矿企业等室外部分的消防给水任务。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设备、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灭火设施组成。
二、系统工作原理
(一)(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三)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6.1.3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 54m 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 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2.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6.1.6 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
6.1.7 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
6.1.8 室内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且不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但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时,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
三、系统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 3000m³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 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7.2.1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增设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 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7.2.2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 DN150 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 150mm 或 100mm 和两个直径为 65mm 的栓口;
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 100mm 和 65mm 的栓口各—个。
7.2.3 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 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
7.2.4 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
7.2.5 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间距不应大于 120m。
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 0.5m,并不应大于 2.0m;
2.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 5.0m;
3.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7.2.8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 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2.9 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 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 DN200。
7.2.10 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 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3.10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 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7.2.11 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7.3.2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 10L/s~15L/s 计算。
7.3.3 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 2 个。
7.3.4 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 5m,并不宜大于 40m。
7.3.5 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 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 15m。
7.3.6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距罐壁 15m 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7.3.7 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 60.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 120.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路边设置室外消火栓。
7.3.8 当工艺装置区、罐区、堆场、可燃气体和液体码头等构筑物的面积较大或高度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无法完全覆盖时,宜在适当部位设置室外固定消防炮。
7.3.9 当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消火栓处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2.工艺装置休息平台等处需要设置的消火栓的场所应采用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7.4 节的有关规定。
【例题】下列关于市政消火栓的设置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
A.市政消火栓宜沿道路一侧布置,并靠近十字路口
B.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 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10MPa
C.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消防水鹤取代地上式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为 1000m
D.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 0.5m,不应大于 2m,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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