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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管理

来源:考试网   2017-08-16【

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管理

  根据《北京人事考试网2017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口译)考试通知》得知,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管理办法如下:

  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

  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相应语种、相应类别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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