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9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 号)和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3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 7 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 2 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 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 个科目。
我省的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 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日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6月15日、16日和下半年11月16 日、 1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口译机考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方式作答。
上半年笔译考试依然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考点设在杭州;从下半年起,笔译考试改为机考,根据浙人社办发〔2019〕3 号文件精神,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译机考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 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 1),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 2018 年底,全国 249 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 2)。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禁考事项。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一)口译和下半年笔译机考口译和下半年笔译机考采用全国统一的机考系统。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
特别注意:口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 30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后 5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 2 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二)上半年笔译纸笔化考试各语种《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 6 入场,开考 5 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先认真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按规定的笔具涂写基本信息,以及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4月3日至12日或9月3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的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于上半年4月9日和下半年9月9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事大厅 4 号窗口(杭州市佑圣观路 74-1 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下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49 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 2),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信息科(杭州市佑圣观路 74-1 号 507 室,邮编 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4月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9月2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 7 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免一科”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 0571-88396761。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0(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6月10日至14日、11月1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不用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审查材料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等)、传错照片、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级别或语种、考区和报名点等)、未交费或交错费、提交审查材料不按时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
六、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 号)和 8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 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 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 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 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上半年为纸笔考试每人60 元,下半年为机考每人65 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上半年为纸笔考试每人65元,下半年为机考每人75元,由考生在网上用支付宝支付的方式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试成绩和证书信息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考生在一个考试批次内通过规定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在省人力社保部门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个人证书信息。
八、有关要求
今年是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机考的第一年,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见附件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4),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 号)处理,确保考试 9 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49 所)
3.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试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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