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60号),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考试日期分别为11月17日、18日,我省拟在南京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语种:下半年我省笔译和口译考试只开设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笔译考试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考试日期:2018年11月17日(周六)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语种 |
答题卡类型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语 |
普通答题卡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语 |
专用答题卡 |
2.口译考试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日期:2018年11月18日(周日)
时间 |
考试科目 |
语种 |
作答方式 (机考)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语 |
输入作答 |
10︰40—11︰1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语 |
现场录音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语 |
输入作答 |
15︰10—16︰1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语 |
现场录音 |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参加口译机考的应试人员可登录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三)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四)笔译考试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五)口译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三、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口(笔)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条件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四)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5。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二)我省2018年度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9月3日-13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7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
(三)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省直口(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6499。
2.审核材料: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试科目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 9月4日-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 ∶00,下午14∶00~17∶00。
(五)11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与考试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89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200元。
三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90 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http://jsggy.sdx.js.cn)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1.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
工作计划 | ||||
9月3日-13日 |
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 ||||
9月17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9月28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预订试卷 | ||||
11月8日-14日 |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11月17日 |
星期六 |
上午 |
9∶30 -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 -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
11月18日 |
星期天 |
上午 |
9∶00 -10∶00 |
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10︰40—11︰10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下午 |
13︰30—14︰30 |
二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
15︰10—16︰10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
11月19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考场信息,寄出试卷(含答题信息)、答题纸(卡);口译作答数据通过VPN回传至部中心。 | ||||
2019年1月18日前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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