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哪些证书是国家认可的?
哪些资格证书已明确作废?
一、原有职业资格75%已取消,目前仅剩139项
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保留139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21项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共21项,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都在其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5项。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资格类别 |
|
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
2 |
注册会计师 |
财政部 |
准入类 |
|
3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
环境保护部 |
准入类 |
|
4 |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
准入类 |
|
5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
6 |
注册建筑师 |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准入类 |
|
7 |
监理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
8 |
造价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
9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准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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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造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
11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12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冶金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
||||
注册机械工程师 |
||||
13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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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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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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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
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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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资格类别 |
|
1 |
焊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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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
电工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3 |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
||||
4 |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
筑路工 |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桥隧工 |
||||
防水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
5 |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打通
2019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
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 ,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 相互比照 ,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 聘期制 和 积分晋级 制度。
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 工资分配、薪酬增长 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领域职称制度,迎来大改。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1、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房地产经纪人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