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山西省人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志愿现场审核通知
1、审核对象
报考山西省人民医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志愿考生
2、招收专业项目及名额:共38名
序号 |
专业基地 |
代码 |
协同单位 |
拟招名额 |
1 |
儿科 |
0200 |
太钢总医院 |
5 |
2 |
急诊科 |
0300 |
-- |
2 |
3 |
皮肤科 |
0400 |
太钢总医院 |
2 |
4 |
神经内科 |
0600 |
-- |
3 |
5 |
外科 |
0900 |
-- |
4 |
6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 |
2 |
7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200 |
-- |
2 |
8 |
骨科 |
1400 |
-- |
4 |
9 |
妇产科 |
1600 |
-- |
1 |
10 |
耳鼻咽喉科 |
1800 |
-- |
1 |
11 |
麻醉科 |
1900 |
-- |
7 |
12 |
检验医学科 |
2100 |
-- |
1 |
13 |
核医学科 |
2400 |
-- |
1 |
14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 |
1 |
15 |
口腔内科 |
2900 |
-- |
1 |
16 |
口腔修复科 |
3100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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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38 |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7日(周五)8:00—18;00
地点: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办公楼二楼212室
4、资格审查携带资料要求
(1)委直属单位及各高等医学院校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现场确认;
(2)市属医疗机构报名学员及免费医学生由所在单位审核资格后,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进行现场确认;
(3)社会人学员直接报户籍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7)以“社会人”身份报名的,需出具“未就业证明”,说明现在工作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管情况。
联系电话:0351-4960127(办) 13613511203 13753146760
联系人: 李 艳 李兆婷
联系单位:山西省人民医院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