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Ⅰ阶段 | 口腔科Ⅰ阶段 | 眼科Ⅰ阶段 | 精神科Ⅰ阶段 | 康复医学Ⅰ阶段 | 儿外科Ⅰ阶段 | 急诊科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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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通知
根据省卫计委下达的2017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计划,我院现开展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7年9月20日前)
1、学员根据2017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其它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申报至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培训基地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招收专业及规模
序号 | 专业 | 名额 |
1 | 全科 | 8 |
2 | 儿科 | 1 |
3 | 妇产科 | 4 |
4 | 精神科 | 4 |
5 | 内科 | 4 |
6 | 急诊科 | 2 |
7 | 神经内科 | 3 |
8 | 外科 | 2 |
9 | 骨科 | 3 |
10 | 放射科 | 3 |
11 | 耳鼻咽喉科 | 1 |
12 | 放射肿瘤科 | 1 |
(三)现场资格审核
要求:学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携带以上要求的申请材料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核。
时间:2017年9月21日12:00前
地点:晋城市人民医院科教楼308住培办
(四)考核招录
1、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理论笔试占40%,实践技能占40%,综合面试占20%.
2、笔试时间:9月21日下午3:00-6:00
笔试地点:晋城市人民医院科教楼六楼技能训练中心
笔试内容: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要求: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2:50进入考场
(3)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作弊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实践技能
时间:9月21日下午3:00-6:00
地点:晋城市人民医院科教楼六楼技能训练中心
内容:专业相关实践技能
4、面试
面试时间:9月21日下午3:00-6:00
面试地点:晋城市人民医院科教楼六楼技能训练中心
面试内容:临床医学知识,个人综合素质
5、公示与录取
2017年9月24日前,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我院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通知书。
6、报到与签订协议
所有录取的学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到,并签订培训协议。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六)培训时间
本培训为3年。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但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及减免申请表(见附件),减免申请表要求加盖公章(公章要与轮转手册公章一致),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七)相关待遇
1、晋城市区以外学员由我院提供免费住宿,不住宿的学员每年800元住宿补贴;
2、学员培训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执行,每人每月发放中央财政补助1600元,我院对学员有每月500元的基础绩效(社会人与紧缺专业基础绩效为700元,身份重叠时不累加),有执业医师证并能独立承担值班者,按我院制定方案发放绩效奖金;
3、培训期间我院协助学员办理执业医师考试、注册及变更手续等相关事宜;
4、完成培训学业并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联 系 人: 纪老师 李老师
联系单位:晋城市人民医院住培办
通讯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456号 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06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