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Ⅰ阶段 | 口腔科Ⅰ阶段 | 眼科Ⅰ阶段 | 精神科Ⅰ阶段 | 康复医学Ⅰ阶段 | 儿外科Ⅰ阶段 | 急诊科Ⅰ阶段 |
临床病理科Ⅰ阶段 | 医学检验科Ⅰ阶段 | 神经内科Ⅰ阶段 | 医学影像科Ⅰ阶段 | 儿内科Ⅰ阶段 | 麻醉科Ⅰ阶段 | 皮肤科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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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西医)基地专业基地培训容量变更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计委科教部门,各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基地:
为做好我省 2019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 号)要求,省毕医教委办公室决定对我省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专业基地扩容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 29 家国家级住培基地中获批的专业基地。
二、申报原则
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近两年国家级及省级督查中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的专业基地不在申报扩容之列。
三、有关要求
(一)扩容申报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需填报《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容量变更申报表》(附件 1)、《专业基地师资基本情况表》(附件 2),并签定《诚信承诺书》, 专业基地负责人有变化的需填写《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表》(附件 3),于 3 月 1 日下午 5 点前将加盖公章的 PDF 电子版发送至610845495@qq.ocm 邮箱,文件命名:培训基地代码+培训基地名称+容量变更申请,逾期不受理。
(二)容量变更申请经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专业基地容量变更信息即时生效,并同步更新 2019 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招录容量表数据。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容量变更工作是规范基地建设和保障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住培基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和培训能力以及其他保障水平,实事求是开展扩容申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专业基地申报扩容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基地承担。
联系方式:
省毕医教委办公室 姚 敏 027-87893491
赵保军 027-87360360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容量变更申请表
2. 专业基地师资基本情况表
3. 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