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我省东南部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黑卫科教函〔2018〕137号),进行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一、招收对象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生
1.2015年~2017年毕业已在全省三级医院或2018年毕业已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名参加相应学科培训。报考专业需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内。
2.2015年~2018年毕业,已在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可报考当地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2015年~2018年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限定报考就业所在地的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如当地无培训基地可选择报考就近的培训基地。
4.鼓励2013年~2014年毕业,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医疗工作,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报名参加培训。其从事专业需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
5.鼓励2013年~2014年毕业,在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报名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6.鼓励2014年~2015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报考服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培训基地全科专业优先录取。
7.2016年~2018年毕业,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见附件2),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培训后应用近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8.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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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
2015年~2018年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拟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专业需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三)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选择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二、招收专业及规模
2018年共计招收68人,详情如下:
序号 |
专业 |
招生人数 |
1 |
儿 科 |
5 |
2 |
精 神 科 |
3 |
3 |
全 科 |
14 |
4 |
妇 产 科 |
6 |
5 |
麻 醉 科 |
5 |
6 |
内 科 |
35 |
7 |
骨 科 | |
8 |
眼 科 | |
9 |
外 科 | |
10 |
泌尿外科 | |
11 |
胸心外科 | |
12 |
检验医学科 | |
13 |
康复医学科 | |
14 |
耳鼻咽喉科 | |
15 |
放射肿瘤科 | |
16 |
神经内科 | |
17 |
儿外科 | |
18 |
临床病理科 | |
19 |
皮 肤 科 | |
20 |
超声医学科 | |
21 |
放射影像科 |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2018年6月20~7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1、拟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进入入口)。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附件1),准确填报相关报名数据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委派的学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需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原始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基地参加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三)现场确认材料
1、申请人携带《黑龙江省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则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录考试
1、考试形式:
笔试+面试,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试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23日
3、考试地点:
牡丹江医学院科技楼阶梯教室(详见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培训方式
(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和学术型学位硕士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33个月由培训基地根据培训专业制定培训计划,3个月由住院医师根据培训需要与培训基地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培训基地考核认定需接受的培训时间,但最长减免时间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1年、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年。具体轮转计划由红旗医院住培办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六、待遇保障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社[201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发放。
对于儿科及精神科人才紧缺专业的社会类培训对象,在培期间,每月生活补助高于其他专业的社会类培训对象。
2、为培训对象解决住宿,医院职工食堂、图书馆等公共资源对学员开放。医院提供餐补、夜班费等生活补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6602877 李老师
0453-6602277 王老师
电子邮箱:hqyyzp@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办公楼5楼515室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相关信息及表格可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及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红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