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Ⅰ阶段 | 口腔科Ⅰ阶段 | 眼科Ⅰ阶段 | 精神科Ⅰ阶段 | 康复医学Ⅰ阶段 | 儿外科Ⅰ阶段 | 急诊科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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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北省中医院发布了关于组织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华考试网小编整理如下,更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动态信息请大家多多关注中华考试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栏目。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医疗机构,高等院校: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7年国家下达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为75人(中医专业)。
二、招录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者,以应届毕业生为招收重点,兼顾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招录的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近三年招录人员优先。
(三)高等院校2017年招收的中医学相应专业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录程序和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有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完整复印件,委派单位的复印件上需加盖委派单位公章)一式2份,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送至我院。省直医疗单位审查汇总后直接报送我院。
(二)我院将对资格审核通过者组织遴选考试,根据笔试结果择优确定培训对象。
(三)高等院校2017年招收的中医学相应专业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简称“专硕生”)直接进入我院培训。所在院校负责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送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住培政策宣传,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参加,要切实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对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布招录信息和后续工作安排,指派专人负责答疑解惑。
(三)我院人员参加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占用招生计划指标,参加住培费用由我院承担。按照流程报名,参加考试。
五、其它
报名截止时间:12月7日下午16:00之前。
考试时间:12月9日下午15:00-17:00。
联系人:河北省中医院教务处刘凡
联系电话:0311-69095029
电子邮箱:szyyjwc@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301室,邮编: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