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我院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合格的 妇产科医师,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内容
1、妇产科医师培训模式:妇产科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 3 年,第一阶段为通科轮 转 1 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心血管内科、胃肠外科、麻醉科、新生儿科、泌尿外科),第二阶段专科 培训2 年,在妇科、产科、门诊进行服务锻炼,提高临床技能。
2、妇产科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使 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妇产科方向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 外相关二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有妇产科方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 妇产科方向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妇产科常见病及多发病,能对下级医师 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妇产科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二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 写能力。
(4)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5)在第一阶段第 2 年培训期间,应参加妇产科医学教研室组织的《妇产科学》《诊断学》 体格检查实践(小班)课教员选拔考核,择优选出示范教员担任妇产科本科生实践课教学工作。
(二)培训要求
1、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大纲》要求执行。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完成至
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
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制度
(一)日常考核及记录
(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 240 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 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参照本院住院医师管理细则相关规定)。
(2)请假 3 天以下(含 3 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 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 天以上,由教育科签字后生效;年度假期安排根 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不假离开医院者,由科教科通知其所在单位 或家属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假离开医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矿工超过 5 天以 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3)妇产科医师在出科时应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 登记本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名,工作量方可生效。
(二)轮转考核 妇产科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
小组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妇产科医师进行理论、技能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技能考核项目 评分表并有监考老师两人签名(备案)。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妇产科医学教研室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进行。 第一年的住院医师参加安徽省组织的执业医师考核; 第二年的住院医师由妇产科医学教研室组织,对妇产科医师实施理论、技能考核
(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及项目)。
第三年的住院医师参加安徽省公共统考的理论部分及医院妇产科医学规范化 培训组织部组织的技能考核。
(四)阶段考核
第一阶段轮转 1 年、第二阶段轮转 2年培训结束后,考核项目:
1、参加安徽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
2、病历质量考核:医院质量管理科随机抽调学员病历三份,并打出病历质 量分。
(五)考核结果的认定
1、当月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工资、补贴。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只发
给基本工资,并取消补贴。
2、完成第一年培训后,学员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作为第一 年年度考核成绩。两次考试未获得医师执照者将终止培训。
3、完成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安徽医科 大学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将延长一年的培训或终止培训。
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
额退还医院发放的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向兄弟 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主 任、带教老师签名)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的,不拿轮转表自行到科室报到者;出科未经考 核者视为培训计划(时间)无效。
(四)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医务科登记注册,如不按时注册将不 予以晋升工资标准。
(五)两次执业医师执照考核未通过者,终止培训。
(六)学员在第一年培训期间,应为 24 小时负责制。在整个阶段培训期间 不得无故请事假,如有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分娩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 自动留级。
(七)病假在三个月以上者,第三个月开始只发放基本工资,取消伙食补 贴,直至开始上班。
(八)旷工一天按 100 元扣发,超过五天者扣发全部补贴,并视情节终止 培训。
(九)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只发放该月基本工资;轮转期间两个科室不合 格者,将终止培训。
(十)工作中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 动纪律者,科室投诉到妇产科规范化培训管理处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必须在该科 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此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
(十一)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 成医疗事故,将按照我院《妇产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细则》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 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包括经济赔偿),该追究刑 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妇产科医师”评审,工作认真积极, 对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将予以奖励,在推荐工作单位时将优先考虑。
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人事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我院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合 格的妇产科医师,特制定本规定。
1、参加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需与医院人事科签订劳动合同,进行为 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由医院按照国家和医院要求进行统一的档案管理 及各项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薪酬待遇参考同级别省级医院确定。 轮转培训期间, 由教育处统一管理,参考轮转科室意见,向教育处及人事处上报考勤等项内容, 进行工资奖金的发放。
2、接受培训的医师按照国家要求,临床工作满一年后由医院出具人事证明 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考核结果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果中。
3、妇产科医师的住宿采取社会保障与医院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医院总务科负责为目前没有住房的新进人员安排集体宿舍及住宿管理工作。 妇产科医师如需要参加本科室总住院值班工作,由本科室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医院各自习教室、图书馆及教学培训设备面向参加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开放,由教育科负责日常管理。
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妇产科医师培训经费监督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
1.培训经费是指在组织和实施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活动中直接相关, 由上级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和医院按规定而投入的经费。
2.培训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教学补助、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对象的福利待遇、住宿补贴等。
3.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所发生的一切收支均纳入医 院财务核算,不得超指标、超范围使用费用。
4.财务科设立专帐,进行经费收支核算,财务科应定期向教育科及分管领导 提供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对经费收支实行日常监督。
5.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教育科根据培训运行情况, 编制年度经费使用计 划, 纳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计划不能突破医院年度总投入指标。因完成上 级批令性任务而超预算计划的,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院领导讨论通过同 意。
二、经费审批与报销管理
1.教学设施购置和维修,由申请部门提出,按医院财务审批程序批准后,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报销须附有验收、入库、领用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应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师资队伍进修学习费用报销,由医教科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凭 有效票据报销。报销标准按《医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规定。
3.培训对象的加班费、夜餐费等补贴支出标准按医院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 领用时须填写领款单,列出领款人姓名和领取金额,由人事科审核,报负责院长审批,然后由财务科进行发放,如现金发放须由领款人本人签字。
三、经费使用的监督
1.由医院审计人员在每年年底对培训专项经费进行审计,对经费使用的合法 性、合理性、真实性实施监督。
2.对经费使用中发生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 照法律法规督促纠正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妇产科医师教学合作协议
甲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妇产科医师教 学合作达成如下协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共同做好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管理,在妇产科医学教育资源上合作共享,促进妇产科学学科的发展。
2、双方分阶段在师资培训、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使临床医疗资源的使用上更加充分、合理。
二、甲方的职责
1、利用自身教育管理的经验对乙方进行支持,帮助乙方不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培训情况,努力探索更加完善的妇产科教育培训模式。
2、发挥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优势,定期与乙方进行师资教学经验和学术的交流,扶持乙方不断提高临床教学水平。
3、充分发挥妇产科医师培训临床基地的作用,在临床带教、课题申请、师资培训等方面为乙方提供有力支持,在相关科室开展合作研究。
三、乙方的职责
1、健全和规范妇产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体系,成立妇产科医师教学管理小组,做好临床带教任务。
2、制定妇产科临床医疗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妇产科临床医疗计划的落实,按照大纲要求做好出科考核和教学质量管理。
3、组织妇产科医师参与妇产科研课题的设计和研究实施。
4、积极与甲方开展妇产科医师培训和课题合作研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互动。
四、其他约定
双方认真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其他问题应由双方主管人员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