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四节 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人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三)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5)对会员进行监管。(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