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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来源:考试网  [2017年8月1日]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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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目的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1、要约收购的限制性规定 a.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

  c.不得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

  2、协议收购

  1)概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2)相关规定

  a.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在3日内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收购协议,并予公告

  b.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c.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银行

  d.收购人单独或其他人共同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若继续收购,应转为要约收购,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除非证监会免除要约要求。

  【单选】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时,若要继续收购则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

  A.15% B.30% C.50% D.51%

  答案:B 解析:收购人单独或其他人共同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若继续收购,应转为要约收购,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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