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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质量专业考试中级知识精讲班讲义(29)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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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复审
标准的复审工作一般是由标准制定单位组织进行的,其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发展变化较快的标准,复审周期可以适当缩短,复审的结果有三种:
第一,确认标准继续有效;
第二,予以修订,修订标准的程序和制定标准基本一样;
第三,予以废止。
复审标准的结果应当通过适当的媒体予以公布,使有关单位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例题:国家标准的制定对象为(      )。
A.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B.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要求
C.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
D.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答案:BC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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