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量单位
一、概述
在测量中,人们总是用数值和测量单位(在我国,又称为计量单位)的乘积来表示被测量的量值。所谓计量单位,是指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为给定量值按给定规则确定的一组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称为计量单位制。
法定计量单位是指由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重要决策。它将彻底结束多种计量单位制在我国并存的现象,并与国际主流相一致。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主体,所有国际单位制单位都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国际标准ISO 1000规定了国际单位制的构成及其使用方法。我国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包括量及单位的名称、符号及其使用、书写规则,与国际标准的规定一致。
国家选定的作为法定计量单位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国际单位制单位相同的法定地位。
国际标准或有关国际组织的出版物中列出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选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除外),一般不得使用。若某些特殊领域或特殊场合下有特殊需要,可以使用某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但应遵守相关的规定。
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一贯单位制,其国际通用符号为"SI"。它由SI单位(包括SI基本单位、SI导出单位),以及SI单位的倍数单位(包括SI单位的十进倍数单位和十进分数单位)组成,具有统一性、简明性、实用性、合理性和继承性等特点。SI单位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主体,所有SI单位都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此外,我国还选用了一些非SI的单位,作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见图5.2-1)如下:
(1)SI基本单位共7个,见表5.2-1;
(2)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共21个,见表5.2-2;
(3)由SI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
(4)SI单位的倍数单位包括SI单位的十进倍数单位和十进分数单位,构成倍数单位的SI词头共20个,见表5.2-3;
(5)国家选定的作为法定计量单位的非SI单位共16个,见表5.2-4;
(6)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一)SI基本单位
SI基本量是构成SI的基础。
(二)SI导出单位
SI导出单位是用SI基本单位以代数形式表示的单位。这种单位符号中的乘和除采用数学符号。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另一部分是组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即用SI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含辅助单位)以代数形式表示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