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质量工程师中级 > 中级理论 > 文章内容

2012质量工程师考试中级理论复习资料(14)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1年8月16日  
0
供应商业绩评定

  当组织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时,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造成了相应的质量压力。对顾客负责的供应商在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的同时,也会在出厂检验上进行严格把关,剔除不合格品,以保证供货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作为组织,特别是在计划期内连续进货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进货检验信息,了解同一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分布的变化状况,及时掌握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动态。

  在这里主要介绍不合格评分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供应商业绩评定方法。

  (1)不合格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供不合格品对企业产成品的影响程度定期进行不合格分级评定。例如某公司规定致命不合格的分值为5分,严重不合格的分值为3分,轻微不合格的分值为1分。质量工程师定期对供应商的不合格总分进行统计,据此对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供应商。这种方法操作简单,节省人力,但评价指标偏少,无法反映供应商的综合业绩水平。

  (2)综合评分法考试

  质量管理部门不但要收集每一供应商的月度投入使用合格率,而且应定期调查供应部门和销售部门的主管,对该供应商的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水平和供货及时性、供货量的保证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例如某公司采用满分为100的评价体系,各分项满分分别规定为:体系完善程度及有效性10分,年度平均投入使用合格率30分,全年批次合格率25分,供货及服务25分,顾客反馈质量10分。经过充分收集资料,并调查分析后,给出每一供应商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的高低评出优劣等级。这种方法可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但由于此种方法耗时费力,所以只适合于进行较长周期的评定,如年终评定。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