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发〔2006〕4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6月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 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级别和范围。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时间一律计算至2007年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今年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1月4日至14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包括上传证件照片),信息必须真实和准确。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2007年1月16日至18日,按属地原则到市县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往年已报考的考生提供去年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纳一张二寸白底彩照(必须与上传照片同版、一致)和考试费用。
按照考试工作安排和网络报名系统的要求,参加报名人员的上传电子照片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在50k以内,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市县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 请收下由考生在网上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 “报名表”,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收取考试费。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考生于2007年6月21日至23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69号文件规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10元)收取;在所收取的费用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报名等支出,其余部分在报名结束后以市为单位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
六、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八、成绩公布。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向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址:www.zjks.gov.cn或www.zjks.com。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附件2)。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