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云人考〔2009〕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完毕后,在1至3个工作日内,经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对考生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网络交费,交费成功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州人事局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省考试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的,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6月20日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
该项考试的考点设在昆明市,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 2月5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
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确有困难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可以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现场报名(办公地点:楚雄开发区州公务中心2058室)。现场报名时需要带: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需要缴费单据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缴费,由银行出据收费单据。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登录省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
四、考试用书订购
需订购考试用书和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与云南省质量协会联系。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楼422室。
联系电话:0871-313075、6955191、13529066098。
联系人:赵老师、韩老师。
五、成绩查询和证书办理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彩色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资格证书。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计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每人每科,用于考试考务的各项工作开支。
以上情况,考生可以登录楚雄州人事人才网查询,网址:www.cxrs.gov.cn,参考过程中有何疑问,请时与州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8-3375119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人发〔2000〕123号)
一、报名条件
1、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宾客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有关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