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人员于2011年1月15日--2月25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的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用书
4、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乌鲁木齐的考生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各地、州、市的考生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盖章后统一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后在本人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乌鲁木齐市人事局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报考手续。
未经资格初审、复审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否则不予颁证。
5、各地、州、市资格审查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
6、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4月1日—4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级别和专业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级别分为初级和中级,专业分为报考1科(免试相关知识或综合知识)和报考2科。
四、考试时间考试网
2011年6月12日(均为北京时间)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