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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网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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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级) 》和《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 》2 科,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 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符合免试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上述三项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一周左右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济南、淄博、聊城的考生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泰安、济宁、莱芜、菏泽的考生在泰安参加考试;临沂、枣庄、日照的考生在临沂参加考试;滨州、东营、德州的考生在滨州参加考试。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市直有管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严格条件,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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