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资讯快报 > 考试报名 > 山东 > 文章内容

济宁2012年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3月25日  
0

内容摘要
济宁2012年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1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职业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四)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

考生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调整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中,市直部门到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还需携带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五)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考生信息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点(部门)承诺书1份;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见附件2),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名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4月 6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确认地点为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二)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2年4月18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三)各报名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天内核对实际报名人数,并将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名点承诺书、使用户籍证明人员名单、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审核。审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该报名点所有考生信息一律退回报名点重审,由此影响考生正常报名的,由报名点负责。

(四)特别提醒考生:

1、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选错报名点,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3、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4、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5、考生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四、考试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质量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五、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

六、考试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准考证的发放

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济南、淄博、聊城的考生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泰安、济宁、莱芜菏泽的考生在泰安参加考试;临沂、枣庄、日照的考生在临沂参加考试;滨州、东营、德州的考生在滨州参加考试。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附件:

1、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
2、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3、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