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办理时间:
11月1日——11月20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8053687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