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质量、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0年度质量、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考生领取证书时须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证明原件,《 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
领取监理工程师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
10月9日--11月30日(每周二、三、四办理) ,逾期不予办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人才市场南楼405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
电话:0538-82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