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什么?答: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3、我国标准如何划分?答:我国的标准按级别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按性质区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
4、什么是强制性标准?什么是推荐性标准?答: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考试用书5、国家对企业标准有何规定?答: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禁止无标准生产。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标准贯彻的主要形式是什么?答:标准贯彻的主要形式有3种:(1)直接贯彻,就是对标准的条文不作任何压缩和补充,原原本本的进行贯彻;(2)压缩贯彻;(3)补充贯彻。标准的贯彻工作,大致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检查和总结5个阶段。
7.GB/T中的“T”表示什么意思?答:国家标准(GB)中的“T”是推荐的意思。例如:GB/T13387-1992《电子材料晶片参考面长度测量方法》系指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值得注意的是“T”的读音为汉语拼音中的“tui”.8、对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应给予处罚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答: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以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1)不得按照未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2)禁止无标准生产;(3)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4)禁止生产、销售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识标准和标识标注规定的产品;(5)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9、产品生产者应如何标注产品标准?答: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者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名称。
10、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其特征有哪些?答: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其特征:(1)、产品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2)、产品按照传统工艺进行生产;(3)、产品要在特定地域内进行生产;(4)、产品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的地理特征。
11、什么是产品?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什么?答:产品是过程的结果。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12、产品质量是什么?它包含哪些特性?答: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其特性包含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经济性。
13、新的《产品质量法》何时通过?何时施行?答:新的《产品质量法》是2000年7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14、产品质量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答:(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2)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本法规定的产品范围。
15、产品质量法对商品流通作了什么禁止性规定?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
1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答:(1)监督抽查;(2)统一监督检查;(3)定期监督检查;(4)日常监督检查。
1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有哪些?答:(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3)、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18、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涉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答:(1)现场检查权;(2)调查了解权;(3)案情资料查阅复制权;(4)违法物品查封扣押权。
19、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怎样进行处理?答:(1)限期改正;(2)公告产品不合格企业;(3)责令停业整顿;(4)吊销营业执照;(5)依法实行处罚。
20、产品质量责任包含哪些责任?答: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