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20日(星期日)。我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二)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三、报考条件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月29日9:00-2月12日16:00.报名网址:www.xzrsks.com.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于2010年2月22日-24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缴费(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资格审核期间联系电话:0516-85798407.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资格存有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85608529.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持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和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
报考人员要学习和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前一周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事宜由市质监局负责,联系电话:8579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