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常人函[2009]5号)
常人函[2009]5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直及中央、省在常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1日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6月21日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1]24号)的规定执行。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02.考二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2.考二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四、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我市报名时间:2009年3月11日—13日。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电话:7257199)。
报名时须提交:(一)填写好的《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免考部分科目的报名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注明“免考部分科目”字样并签名盖章。
考生持上述资料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届时,市人事局职改办将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
六、考试大纲、教材的编写和发行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附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略)
常德市人事局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