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长沙2012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7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按照《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后),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月27日—3月7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2012年3月13日—16日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请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从今年开始,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时,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实时确认资格审核和缴费。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1日—15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七、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八、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7034,8438050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省教材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
附件: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月27日—3月7日 |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 | |
3月13日—16日 |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 |
4月9日—13日 |
各市州核对省院下发的报名数据(严禁自行更改),并报送《报名数据核对表》和已盖章《资格考试登记表》 | |
6月11日—15日 |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6月17日 |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下午: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8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