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资讯快报 > 考试报名 > 黑龙江 > 文章内容

大庆: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间1月20日-28日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0年1月20日  
0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20日进行。

  6月20日上午  9:00-12:00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6月20日下午  2:00-5:00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1月28日。报名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节假日休息)。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考生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即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个科目的考务费为40元。

  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 “网上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6月18日前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我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

  1、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2、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