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2、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3、考场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二○一○年二月一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