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报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10日上午9时起,2月9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7年2月9日。
1、省直报名点。2007年2月5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市的“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考试机构决定。但必须于2月9日前完成。
3、各市要在3月1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及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24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非滚动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赴考。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标准
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每科65元收取考务费,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缴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
省技监局委托下列单位办理征订:
1、广东科勒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4474489,联系人:刘丽红、熊丹丹。
2、广东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20)84237150,传真:(020)84237082,联系人:郭琪旺。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