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要求
(一)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行为准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全面提高质量、改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国民质量意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诚实、公正、全心全意地为企业(组织)、顾客和公众服务;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4)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进社会公益和公用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相关要求
要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正确处理以下各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公共关系
(2)处理好与企业(组织)、顾客的关系
(3)处理好同事关系
(二)专业能力基本要求
取得资格并接受委托或授权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可从事质量管理、质量认定、质量监督和质量咨询服务等业务,但须具备以下专业胜任能力:
1、企业内部要求
作为企业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授权范围内的参与、监督和指导权力,为此必须具有以下能力:
(1)质量评定:对重要质量标准、关键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能够实施客观的评价;
(2)质量检验:对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方法、水平、及其结论能够给予指导并实施有效监督;
(3)产品开发和质量改进: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对产品开发和质量改进等能够进行策划、具体参与或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4)质量审核:对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的认证能够组织自我审核;
(5)安全、环境鉴定:对重大关键安全设施和环境设施的质量状态能进行鉴定
2、 社会评价要求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行为具有授权范围内的证明效力,为此,应具有以下能力:
(1)质量认定: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状况能够进行客观、科学的认定,出具有关的技术报告;
(2)质量监督:根据委托,对产品及服务的过程和结果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并出具有关报告;
(3)质量仲裁:在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产生纠纷时,能够根据委托作为第三方提出权威性仲裁意见;
(4)质量咨询:在开展质量改进、体系认证、质量培训等咨询活动中,能够提供为企业所接受、使企业满意并能取得实际效果的咨询报告。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