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检验的主要功能(了解)
1、鉴别功能。
2、“把关”功能
3、预防功能
4、报告功能。
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验收的质量情况和合格率;
(2)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和等级率,以及相应的废品损失金额;
(3)按产品组成部分(如零、部件)或作业单位划分统计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以及相应废品损失金额;
(4)产品报告原因的分析;
(5)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
(6)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
(四)产品检验的步骤(掌握)1、 检验的准备。熟悉规定要求,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验规范。
2、测量或试验。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
3、记录。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格式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证据保存下来。
4、比较和判定。由专职人员将检验的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照比较,确定每一项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从而判定被检验的产品是否合格。
5、确认和处置。检验有关人员对检验的记录和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1)对合格品准予放行,并及时转入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准予入库、交付(消售、使用)。对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别情况做出返工、返修、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置。
(2)对批量产品,根据产品批质量情况和检验判定结果分别做出接收、拒收、复检处理。
(五)产品验证及监视
1、产品验证
验证是指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产品验证就是对产品实现过程形成的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它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后所提供的客观证据,证实规定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的认定。它是一种管理性的检查活动。
(1) 产品放行、交付前要通过两个阶段,第一是产品检验,第二是对提供的客观证据进行规定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认定。
(2) 证实规定要求是到满足的认定就是对提供的客观证据有效性的确认。
(3) 产品验证必须有客观证据。产品验证是产品检验的延伸,又是产品检验后放行、交付必经的过程。
(4) 产品检验出具的客观证据是产品实现的生产者提供的。
(5) 产品检验是出具对产品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做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6) 产品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A、检查提供的质量凭证。
B、确认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有效性。
C、查验检验凭证(报告、记录等)的有效性及填写完整性。
D、需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的,由有关检验人员提出申请,送有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监视
(1)监视是对某项事物按规定要求给予应有的观察、注视、检查和验证。
(2)现代工业化生产中,过程监视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质量控制方式,并作为检验的一种补充形式广泛地在机械、电气、化工、食品等行业中使用。
(3)为确保过程的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应对过程参数按规定进行监视,并对过程运行、过程参数做出客观、完整无误的记录,作为验证过程结果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证据。
检验人员对作业过程应实施巡回检查,并在验证过程记录后签字确认。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