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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考试辅导:按抽检方法型式分类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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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方法首先可以分为调整型与非调整型两大类。

  调整型是由几个不同的抽检方案与转移规则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完整的抽检体系,然后根据各批产品质量变化情况,按转移规则更换抽检方案即正常、加严或放宽抽检方案的转换,ISO2859、ISO3951和GB2828标准都属于这种类型,调整型抽检方法适用于各批质量有联系的连续批产品的质量检验。

  非调整型的单个抽样检查方案不考虑产品批的质量历史,使用中也没有转移规则,因此它比较容易为质检人员所掌握,但只对孤立批的质量检验较为适宜。

  无论哪种抽样方法,它们都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的特点:

  (1)产品必须以“检查批”(简称“批”)形式出现,检查批分连续批和孤立批,连续批是指批与批之间产品质量关系密切或连续生产并连续提交验收的批。如:

  ①产品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无变化;

  ②制造场所无变化;

  ③中间停产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单个提交检查批或待捡批不能利用最近已检批提供的质量信息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称为孤立批。

  (2)批合格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合格,批不合格也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不合格。抽样检查只是保证产品整体的质量,而不是保证每个产品的质量。也就是说在抽样检查中,可能出现两种“错误”或“风险。

  一种是把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批的错误,又称为“生产方风险”,常记作α,一般α值控制在1%、5%或10%。

  另一种是把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批的错误,又称为“使用方风险”,常记作β,一般β控制在5%、10%。

  (3)样本的不合格品率不等于提交批的不合格率。

  样本是从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的。所谓随机抽取是指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单位产品被抽取可能性都均等,不受任何人的意志支配。样本抽取时间可以在批的形成过程中,也可以在批形成之后,随机抽样数可以按随机数表查取,也可以按GB10lll等标准确定。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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