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的准备
(1)检测之前,应检查样品或试样(件)的技术状态是否完好;
(2)检测用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检定和校准状态;
(3)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检测的技术要求。
(4)样品、仪器设备及环境状态的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
2.检测操作和记录
(1)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和检验规程进行检测操作。
(2)做好检测原始记录。当检测由一人读数一人记录时,记录人员要复念一遍所记的数字,以避免数字传递发生差错。
(3)在检测中,出现靠近合格界限的边缘数据时,须进行必要的重复检测,以验证检测的准确性。
(4)检测结束,应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环境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出现异常,应查明原因,并对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3.异常情况的处理
(1)检测数据发生散布异常时,应查清原因,纠正后,方可继续检测。
(2)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影响检测结果时,检测人员应中止检测、待排除干扰后,重新检测,原检测数据失效,并记录干扰情况。
(3)因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而中断检测时,原检测数据失效。故障排除后,经校准合格,力可重新检测。
(4)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样品或试样(件)损坏、变质、污染,无法得出正确的检测数据时检测失效,应改用备用样品或者重新抽取样品重新进行检测。以后者的检测数据为准,不得将前后二者的检测数据拼凑在一起。
4.使用计算机检测的控制
使用计算机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贮存检测数据时,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1)计算机的操作应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批准不得交叉使用。
(2)计算机软盘应建账,专人负责,妥善管理。禁止非授权人接触,以防止对检测数据的人为修改。
(3)首次使用计算机检测和数据处理,应验证计算机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可能时通过人工计算等其他方法进行比对。
(4)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在检测记录中注明。
(5)计算机打印的原始记录应有检测人员签字。对多页原始记录应加盖骑缝章保存,以防止随意更改储存的数据,便于区别原始数据和二次调出的数据是否一致。
(五)检测记录和报告
1.检测记录的基本要求
检测原始记录是检测数据和结果的书面载体,是表明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是分析质量问题、溯源历史情况的依据,是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重要依据。因而检测记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应加强对检测记录的质量控制。对检测记录的格式、标识、填记、校核、更改、存档等应有具体的规定。
(1)检测记录应做到:如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项目应完整,空白项应划上斜线。
(2)检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不同的要求,合理编制。一般包括:
①检测的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样品编号。
②检测的技术依据。
③主要仪器设备、环境技术条件(如温度、湿度值)。
④检测项目、技术要求的规定值,检验和测试的实测值。
⑤必要的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
⑥在检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处理记录。
⑦检测的时间、检测人和校核人签名。
⑧检测记录的页数和页次。
(3)检测记录发生记错数字时,应及时更正。更改的方法应采取"杠改"的办法,即在错误的数字上划一水平线,将正确的数字填写在其上方或下方,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更改只能由检测记录人进行,他人不得代替更改。不允许用铅笔记录,也不允许用涂改液更改。
(4)检测记录应由检测人和校核人本人签名,以示对记录负责。
(5)数据处理应符合误差分析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检测报告是实验室的工作成果,检测报告的质量是检测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检测报告应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结论正确,易于理解。
(1)检测报告的格式应统一。其内容依据检测的要求,包括检测结果相关的、必须的全部信息。如,检测报告的标识、编号,样品状况,检测依据,检测的日期和场所,各项检测项目和检测数据,检测环境条件,检测结果的判定,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人等。
(2)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检测报告通常是由检测人编制,经审核人员审核后,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
①编制人员根据检测记录和编制检测报告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应做到填写的项目齐全、准确、判定结论正确。
②校核人员检查检测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检测记录相符,数据运算是否正确,检测的依据是否适用有效,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判定的结论是否正确。
③批准。对检测报告依据、判定结论的正确性进行核定后,予以批准。
④校核人、批准人发现报告有错误时,应通知报告的编制人员复查更正,更正后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3)检测报告中,如有分包给外部实验室进行的检测项目,其检测结果应注明分包实验室的名称或加以说明。
(4)检测报告的更改。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因故需要修改、更正时,应由原报告编制人员提出更改报告,按规定履行报告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将更正后的报告发至原报告的发放范围,同时收回原报告,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