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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考试辅导: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步骤(一)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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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质量治理体系可以分为以下8个步骤:
  1.确定顾客和其它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2.建立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确定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过程和职责。
  4.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
  5.规定测量每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的方法。
  6.应用这些测量方法确定每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7.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
  8.建立和应用持续改进质量治理体系的过程。
  该流程同样适用于保持和持续改进现有质量治理体系的工作。
  按照iso9000:2000要求建立质量治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传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的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治理模式,是一种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的治理方法。
  质量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分四个阶段:前期预备、体系策划、体系建立、体系试运行。
  (一)前期预备阶段
  1、思想预备组织的各级领导在贯彻《标准》(简称贯标)上统一思想熟悉,贯标是实行科学治理、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的需要,只有充分统一熟悉,做好思想预备,才能自觉而积极地以推动贯标工作,严格依据《标准》逐步建立和强化质量治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完善和规范本组织治理制度,保证组织活动或过程科学、规范地运作,从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
  2、组织培训
  (1)选择培训对象:组织活动(过程)中全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他们是贯标的骨干力量,贯标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取决于最高治理者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标准》的理解。
  (2)培训内容:①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基础知识,②《标准》的理解和实施,③建立质量治理体系的方法和步骤
  3、建立贯标运行机构
  (1)建立贯标工作机构一般由最高治理者担任贯标工作机构负责人,治理者代表担任副职,贯标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机构成员。
  贯标工作机关的任务是策划和领导贯标工作,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依据《标准》要素分配部门的质量职责,审核体系文件,协调处理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2)任命治理者代表和确定质量治理工作主管部门治理者代表由最高治理者以正式文件任命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代表最高治理者承担质量治理方面的职责,行使质量治理方面的权利。
  治理者代表应是本组织最高治理层成员,具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履行治理者代表职责和权力的条件和渠道;熟悉本组织的业务;能较好地理解gb/t19000族《标准》及其要求,并且切实能够实际履行职责。
  质量治理工作主管部门协助治理者代表根据贯标工作机构决策,具体组织落实质量治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3)成立质量治理体系文件编写小组选择经过文件编写培训、有一定治理经验和较好的文字能力的,来自质量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的代表组成《标准》文件编写小组。
  4、分析评价现有质量治理体系贯标的目的是改造、整合、完善现有的体系,使之更加规范和符合《标准》要求。这要求贯标者依据《标准》对现有的治理体系进行分析评价以便决定取舍。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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