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监管部的职责分工
■ 研究拟定认证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 研究拟定对认证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相关的资格审批与授权和监督检查。
■ 研究拟定对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认证咨询和培训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相关的资质审核与授权和监督检查。
■ 研究拟定对外国(地区)认证及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在我境内活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 指导和组织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 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 参与认证机构认可、认证人员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等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 承担相关的国际标准、指南、规范的跟踪研究、转化与宣传贯彻等工作。
■ 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认可监管部内设各处的职责分工:
(一)认可机构监管处
■ 拟定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 拟定认证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的资格准则与审批程序,承办相关的资格审批与授权。
■ 承办认证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的认可和注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监督评审与非例行监督检查,对获准认可的机构实施认可有效性的稽查监督。
■ 指导和组织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机构改革。
■ 承办对认证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的认可和注册活动的申诉、投诉的调查与处理。
■ 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 承办对认证机构的行业指导,负责全国认证机构社团组织的秘书机构的工作。
■ 承担相关的国际标准、指南、规范的跟踪研究、转化与宣传贯彻工作。
(二)认证市场监管处
■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认证人员、认证咨询人员、培训人员等的监督管理的规定。
■ 承办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核与监督管理工作,对认证情况实施稽查监督。
■ 承办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核与监督管理工作;对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进行行业指导,负责全国认证咨询与培训机构社团组织的秘书机构的工作。
■ 承办认证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技术评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 研究拟定对外国(地区)认证及相关的检验、鉴定机构在我境内活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 承办对认证、认证咨询和培训等的申诉、投诉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 承担管理体系认证的开拓与推动工作。
■ 承办对外国认证标志的打假工作。
■ 承办与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等有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承办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等国际标准、指南和规范的跟踪研究、转化与宣传贯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