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 研究起草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管理制度、规章和工作规划、计划。
■ 负责对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对生产、加工单位的评审、定期复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 负责管理向国外推荐的注册企业的异地评审、推荐、复查和注册通报等工作;办理外国有关机构来华检查注册企业的联络、协调和安排事宜。
■ 负责卫生注册标志(标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负责卫生注册主任评审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卫生注册评审员资格评定工作。
■ 负责SPS、APEC、ASEM、OIE和CAC的有关卫生注册工作,承担相关协议的商签和落实工作。
■ 负责农产品(含食品)安全认证的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实施工作。
■ 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册管理部内设各处的职责分工:
(一)注册一处
■ 研究提出进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管理制度、规章的草案,承办相关的注册标志(标识)的管理工作。
■ 研究提出对欧洲(含独联体国家)和大洋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规划、计划。
■ 承办有关国家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工作,承办评审、定期复查和日常监督的管理、协调工作。
■ 承办向有关国家推荐注册企业的异地评审、推荐、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相关国家的主管机构来华检查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 负责卫生注册主任评审员的培训、资格审核认可和注册等工作
■ 负责与卫生注册有关的ASEM和CAC等国际准则、指南和进口国法规、指令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注册二处
■ 研究提出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规划、计划,承办相关的注册标志(标识)的管理工作。
■ 研究提出对美洲、亚洲和非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实施进出口食品与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计划。
■ 承办有关国家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质量许可工作,承办评审、定期复查和日常监督的管理、协调工作。
■ 承办向有关国家推荐注册企业工作的异地评审、推荐、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相关国家的主管机构来华检查的联络、协调和安排事宜。
■ 负责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卫生注册评审员资格评定小组的管理工作。
■ 承办与卫生注册有关的SPS、APEC、CAC等国际准则、指南和进口国法规、指令等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三)农产品认证处
■ 研究提出农产品(含食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草案和建议意见。
■ 研究拟定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 承办农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管理HACCP工作。
■ 承办与农产品认证有关的国际准则、指南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 承办农产品认证的证书、标志(标识)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 负责本部的综合工作。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