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常见的不合格项
一、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4)
1、质量手册(标准条款4.2.2)
(1)各部门执行的文件与手册的规定不一致。
(2)质量手册未包括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
(3)对标准的剪裁不合理。
(4)质量手册不是最高管理者签发。
(5)质量手册不能完整反映该组织的性质特点。
(6)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控制和操作方法与现行的运用不一致。
(7)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不协调一致。
(8)质量手册的发布、修改、管理比较混乱不能保证最新有效版本在现场使用
2、文件控制(标准条款4.2.3)
(1)程序没涉及失效文件的控制。
(2)外来文件、发外文件未列人控制范围。
(3)电子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文件未受控。
(4)发布的文件无批准人。
(5)不能识别文件的修订状态。
(6)未标识保存的作废文件。
(7)外来文件没有办理识别性的手续。
(8)未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
(9)文件的发放没有控制,随便复制。
(10)保管不善,不能迅速出示文件。
(11)文件更改记录没有或不适当。
(12)文件被非授权人复制或更改。
(13)现场使用的文件不是有效版本,或有效版本与作废版本并存。
3、记录控制(标准条款4.2.4)
(1)供方的质量记录未纳人控制范围。
(2)未规定电子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控制方法。
(3)质量记录保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4)质量记录未规定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处置的方法。
(5)质量记录填写不全,质量记录上无记录者签名。
二、管理职责(标准条款:5)
1、管理承诺(标准条款5.1)
(1)最高管理者不知道对管理承诺应提供哪些证据。
(2)组织成员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有各的理解。
(3)资源配置不足,检验人员素质差,内审人员未经培训。
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标准条款5.2)
(1)拿不出文件证实顾客的要求已得到确定。
3、质量方针(标准条款5.3)
(1)质量方针空洞,体现不出企业特色,与质量目标的关系不明确。
(2)下级人员不清楚质量方针。
(3)拿不出对质量方针的评审证据。
(4)有的部门也制订了质量方针。
4、质量目标(标准条款5.4.1)
(1)质量目标的内容不完全,没有包括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2)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不一致。
(3)质量目标无可测量性。
(4)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能提供证据。
5、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标准条款5.4.2)
(1)对质量管理体系中允许的剪裁没有详细说明。
(2)更改期间,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不到保持。
6、职责和权限(标准条款5.5.1)
(1)人员间的接口关系不明确,遇到具体问题常有扯皮现象。
(2)不清楚由准决定或处理某些事情(如:如何处置不合格品等)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