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采用说明的注如何编排?
答: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对技术内容的小差异,要采用“采用说明的注”。方法是在有差异的条文的右上角处用带半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等表示,并在该页左下方1/4版面宽度的细实线下,左端空两个字的位置排“采用说明:”作为标题,每条说明另行起排,序号与“采”字取齐,序号与第一个文字之间空半个字,回行与第一个文字取齐。要注意的是说明条文前的数字序号,必须与标准内容中要指明的有差异处的上标数字一致,即必须“呼应”。
若同一页同时有脚注和采用说明的注时,先排脚注,再排采用说明的注。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