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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质量工程师考试综合辅导标准制定和编写疑点答疑29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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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文中的注释如何编排?

答:条文中的注释通常也称“夹注”,它给出进一步理解标准所需的信息,GB/T1.1—1993规定,它不应包含要求。

GB/T1.1-1993还规定,条文中的注释通常应放在它们的所设计的章、条或段的后面,编排时均应有“注”字引导。一般有三种编排形式:

1)只有一条注释时,应在注释条文第一行的开头加上“注:”,即“注:”(有冒号)与注释内容接排。具体格式是左端空两个字,回行与冒号后第一个文字取齐。自www.Examw.com

2)如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注释放在一起时,“注”字(没有冒号)左端空两个字,单独占一行,条文另行起排。注释条文的序号用“1”,“2”,“3”等表示,排在注释条文第一行的开头,并与“注”字取齐。数字编号与第一个文字之间空半个字,回行与第一个文字取齐。

3)如果在同一编号的条文内,分列的注释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时,则用“注1:”,“注2:”“注3:”(有冒号)等来区分。“注”字左端空两个字,注释内容与“注1:”,“注2;”等接排。回行与冒号后第一个文字取齐。

这三种编排形式基本采用了ISO/IEC导则第三部分的相应部分内容,只是用“:”代替了国际标准中的“—”。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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