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一)基本概念
(1)国际标准:是指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②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③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目前,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是: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人造纤维标准化局(BISFN)、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
(2)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有影响的区域性标准主要有: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标准、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标准、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L)标准等。
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主要有:美国国家标准(ANSI)、美国军用标准(MIL)、德国国家标准(DIN)、英国国家标准(BS)、日本工业标准(JIS)等。
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主要有: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标准、美国石油学会标准(API)等。
(3)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二)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一般方法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进行贸易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是技术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
1.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
(1)采用国际标准,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制定(包括修订)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考试用书 (3)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4)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当我国一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5)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
(6)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7)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的制定、审批、编号、发布、出版、组织实施和监督,同我国其他标准一样,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8)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于贸易需要的产品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不适用时,可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2.采用国际标准的一般方法
ISO/IEC在其出版的导则中规定了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六种方法是:认可法、封面法、完全重印法、翻译法、重新起草法和包括(引用)法。
(三)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表示方法
www.Examw.com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两种:
1.等同采用
所谓等同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2.修改采用
所谓修改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程度的表示
采用国际标准的两种采用程度在我国国家标准封面上和首页上表示方法如下:
GB××××一××××(idt ISO××××:××××)
GB××××-××××(mod 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