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样品鉴定与验审
企业应对新开发供应商的样品进行鉴定与验审。样品的鉴定标准可以是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强制性要求相一致的企业标准,或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同时该标准应在供应商开发样品前经双方认可,应与供应商的加工标准一致或兼容。特殊产品鉴定所需的专用检测、计量设备或对环境、方式的特殊要求应得到双方的认可。确定样品符合要求后,可先进行小批量试用,试用合格后再批量供货或正式使用。小批试用不只验证供应商产品与样品和技术要求的一致性,也是对供应商产品满足企业工艺要求的验证。
5.供应商的确定
经过调查、论证、开发样品、小批试用等过程的选择,符合企业要求的即为备选的合格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的整个比较选择的过程中,企业应遵循高质量、低价格、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好、距离近的原则。当然,对重要程度不同的产品,原则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应特别注意综合考虑价格和质量损失,避免简单采用比价采购给企业带来的质量风险。
同一产品的供应商个数应根据产品的重要程度、市场供应状况和供应商的可靠程度确定。从理论上讲,采用单一供应商,管理方便,也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易于控制。但是采用单一供应商隐藏着一定的风险。例如2000年3月诺基亚和爱立信的核心部件供应商——美国新墨西哥州的一家半导体厂商发生了严重火灾,导致这一核心部件供应中断数周时间。由于诺基亚有多家供应商提供这一产品,而爱立信只有这一家供应商,结果导致爱立信退出了移动电话的直接生产,至少损失了4亿美元,市场占有率也从12%降低到9%,而诺基亚的市场占有率则由27%提高到了30%.因此,企业要在综合分析零部件的重要性、成本、市场供应情况以及供应商关系的基础上确定供应商的数量。
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外购产品企业可以保持2~3个供应商,以保证供应的可靠性,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对于经营稳健、供应能力强、信誉好、关系密切的供应商可以只保留一家,这对供需双方都是很有利的。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