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监管部的职责分工
1、研究拟定认证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证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相关的资格审批与授权和监督检查。
3、研究拟定对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认证咨询和培训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相关的资质审核与授权和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对外国(地区)认证及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在我境内活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5、指导和组织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7、参与认证机构认可、认证人员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等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8、承担相关的国际标准、指南、规范的跟踪研究、转化与宣传贯彻等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